本文转自:潍坊晚报
4月23日,甘肃的张先生反映,他遭遇职业打假人“钓鱼”索赔。有顾客在他的网店内两次购买牛羊肉后,以商品为“三无产品”为由要求店方退一赔十,索赔7万余元。 甘肃省甘南州的张先生和妻子开了一家网店,售卖当地的特色牛羊肉。3月下旬,一位顾客在店内下单购买了两斤手抓羊肉,花费元。对方收到货后说很好吃,要一次性购买80斤牛羊肉。在收到对方.5元的钱款后,张先生用正常的包装包好肉品,给顾客寄了过去。 顾客在收到第二批80斤肉后,退掉了前一次购买的两斤肉品,张先生勉强答应了。然而,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,之后没多久,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,称有人举报他的网店销售“三无产品”,让其提供资料,配合调查。 张先生认为,因为顾客购买了第一单并没有留下证据,在第二单才全程录像取证,这是典型的“钓鱼”行为。 24日,记者联系上了索赔的顾客林先生(化姓)。林先生称,自己并非专业打假人,也否认自己“钓鱼”索赔,称其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在维权。“我第一次买的时候发现没有贴标签,没在意。后来有学法律的同学说是三无产品,可以维权,第二次买的时候就把对方起诉了。”林先生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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